滨州市房管局正式开展存量房房源核验工作(图)

稿源时间:2017-05-19 14:58:47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卜娟娟 刘岩 责任编辑:张明冬
【摘要】【滨州新闻】近日,滨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展存量房房源核验工作。通过房源核验消除经纪机构或不法中介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规避房屋或不动产交易风险,保障买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净化二手房交易市场。

滨州市房管局正式开展存量房房源核验工作  (图)

  中国网山东滨州5月19日讯(卜娟娟 通讯员 刘岩)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及《关于切实加强购房资格审核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的通知》(鲁建房字[2017]6号),近日,滨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展存量房房源核验工作。通过房源核验消除经纪机构或不法中介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规避房屋或不动产交易风险,保障买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净化二手房交易市场。

  本网记者从滨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房源核验的主要内容有:核验房屋记载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是否与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档案等不动产登记资料记载的信息、系统信息一致;核验房屋是否存在查封、异议登记、抵押等限制交易信息;核实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档案等不动产登记资料记载的该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基本信息;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需符合《滨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方可进行房源核验及发布。

  通过核验的房屋在完成网上签约前,在滨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bzfcj.gov.cn)发布房源信息,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将依据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更新房屋的权利状况。

  个人申请房源核验流程:申请→受理→出具受理回执→核验→发布→出具房源核验二维码→办理二手房交易网签;委托机构房源核验流程:委托方签署《存量房核验委托书》→申请→受理→出具受理回执→核验→发布→出具房源核验二维码→办理二手房交易网签。

  滨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呼吁广大二手房买卖人慎重选择中介机构,自觉抵制“黑中介”。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 中国网山东滨州热线电话:【0543-3392777】 投稿邮箱:zhongguowangbz@126.com 中国网山东滨州微博:http://weibo.com/ChinaBZ 中国网山东滨州网友群 :156647200

0
热点推荐 体育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