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现跨省医保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能用本地医保

稿源时间:2017-02-24 08:32:56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周国芳 责任编辑:宋津州songjinzhou
【摘要】医疗总费用19313.93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2708.29元,个人只需支付6605.64元……这是山东省省直参保职工李先生的一份特殊“医保账单”。

  医疗总费用19313.93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2708.29元,个人只需支付6605.64元……这是山东省省直参保职工李先生的一份特殊“医保账单”。日前,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3个月的李先生持山东社保卡进行出院结算,这也是山东省第一个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案例。这意味着,跨省异地就医需垫付医疗费的历史开始破冰。

  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这是自2017年1月山东列入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之后,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结算的首个成功案例,也是目前为止国家平台正式结算的第5个案例,标志着山东异地就医结算又上一个新台阶。

  按照人社部推进的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时刻表,2017年上半年,实现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住院费用可以用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也就是说,今年年底将实现这两个群体的医保报销全国“漫游”。

  此前,跨省异地就医往往需要参保人垫付大量的医疗费,而且需要就医地和参保地两地跑,可谓“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生病倍心疼”。以李先生为例,在中铁十四局参保的他长期在哈尔滨居住,2016年12月因病住院,2017年2月20日出院,医疗总费用19313.93元。实现跨省结算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2708.29元,李先生只需要支付个人负担的6605.64元即可出院,也不用再回山东走报销程序了。

  截至2017年1月,山东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6866.85万。据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实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有效解决省外异地住院垫付费用再报销等问题。自2016年国家启动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工作以来,省厅提前部署、倒排工期,在充分利用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系统功能改造和上线测试工作。

  据悉,山东在2016年12月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份,并与人社部社保中心签订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责任书。今年1月,山东正式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首批开通省本级统筹区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五家定点医疗机构。

  除省本级统筹外,目前,山东17市也已经完成系统改造工作,正在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联调测试。“济南、青岛等12市已完成部里要求测试的各项内容,具备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条件,近期正向部社保中心提交入网申请。”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

  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扩大应用范围,逐步实现省内所有统筹区域对接,推进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住院费用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工作,为山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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