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方揭秘4类网购陷阱 QQ群内网购被骗2万

稿源时间:2017-03-02 08:58:13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樊思思 责任编辑:宋津州songjinzhou
【摘要】近日,山东济宁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在QQ群里发布出售摩托车信息,以低价为诱饵,利用群内网友的信任先后诈骗近2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抓获。

  警方向记者介绍了四种常见网购诈骗手段:

  一、打着低价促销的幌子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QQ、微信或短信发布低价商品消息,诱骗买家与其联系,一旦买家上钩,便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或者一旦买家付款到账便直接消失等方式骗取买家钱财,完成诈骗。或者犯罪分子通过盗号获得某卖家的账号,然后冒充卖家打出各种低价优惠的噱头,将消费者引到店铺里,然后再对消费者进行转移,转移到他预先设计好的虚假网站上进行交易,实施诈骗。

  二、诱导受害人点击退款伪链接。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技术手段获取买家购买的某项商品信息,然后冒充网购客服人员给买家打电话,谎称网购平台系统升级导致买家的网购订单丢失,或者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召回,或者网购商品缺货无法安排交易,等等,要给买家退款,然后通过手机短信或QQ给买家发送退款链接,一旦买家点击链接并填写信息,犯罪分子即获取了买家的账户名、卡号、密码等付款信息,完成诈骗。

  三、冒充客服误加会员。

  犯罪分子冒充网购客服人员给买家打来电话,谎称因客服人员的操作失误,将买家加为会员,可以享受相关优惠,但是要每月从买家账户扣除500元的会员费,并问买家需不需要成为会员,如果不需要,可以帮助解除会员。然后通过手机、QQ或微信给买家发送钓鱼链接,诱骗买家点击链接并填写信息,实时获取买家填写的账户名、银行卡号及密码等付款信息,完成诈骗。

  四、诱导受害人登录钓鱼网站。

  犯罪分子通过网购平台,先要求买家加为QQ或者微信好友,避开网购平台监督,再在QQ或者微信上发送钓鱼网站,诱导买家点击链接并填写信息,实时获取买家填写的账户名、银行卡号及密码等付款信息,再登录买家的网银官网,进行转账或购买游戏点卡操作,完成诈骗。

  山东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远离电信网络诈骗,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但凡陌生人发送的手机链接和二维码,一律不点击、不扫描。

  2.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时,要使用电商平台提供的交流系统进行沟通,以便保证购物过程完整记录,遇到问题方便申诉解决,并且可以有效提示和拦截站外钓鱼网站。

  3.淘宝购物不存在购物单丢失、订单有问题等情况,遇到此类情况,请通过正规途径直接与你所购买的商家确认沟通。

  4.网购商品要使用比较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不要直接通过QQ链接支付,以确保资金安全。

  5.购买价格过于偏低的商品,要留心,不是假货就是诈骗,尽量选择大的购物电商进行商品交易。

  6.对于在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购物信息,要谨慎购买,特别要留意提供的网址链接,需要核对是否为合法备案网站,谨防钓鱼网站。

  7.所谓的“保障金”“海关费”等均为骗子的话术,不要轻信。

  8.电话前加有“00”“+”等数字或符号的,通常是诈骗电话。

  9.电脑、手机中安装安全软件,有效拦截钓鱼网站。

  10.领取优惠券、代金券时,要注意网址真伪,尤其需要登录的,谨防账号密码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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