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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