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滨州7月1日讯(卜娟娟 通讯员 袁永松)近日,滨州市博兴县交警指挥中心接电话报警称:在博兴县步行街内,一辆自行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有人受伤,请求出警。
接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该事故没有事故现场,肇事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已经被当事人推到路边。经询问,肇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各说各理,都说自己是正常行驶,对方骑车越过公路中心发生的事故。
事故民警立即调取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录像,还原了该事故的事实,视频显示:2017年06月27日11时49分,王某某(16岁)骑自行车,在博兴县步行街内骑着自行车由南向北边骑车边低头玩手机,当时因为玩手机,注意力不集中,自行车驶入公路中心的西侧,和对行高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高某某受伤,两车损坏。
民警当场对自行车驾驶员王某某进行安全教育,王某某认识到了自己在事故中存在的错误,表示以后骑车一定做到注意力集中,不玩手机,注意观察路况,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博兴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生命只有一次,拒做“低头族”,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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