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26日向山东省进行督察反馈。督察组指出,山东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带来的环境问题依然严重。
今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督察认为,山东省明确提出把“生态环境优”作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四个目标之一;制定《2017年山东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并狠抓落实,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等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文件;扎实推进大气和水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将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划入保护范围;针对2017年6月菏泽、德州等地环保违法企业撕毁封条擅自生产行为,对68名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山东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10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8170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10073家,立案处罚1471家,累计罚款1亿余元,立案侦查61件,拘留76人,约谈1186人,问责1268人。
督察组指出,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2013年至2016年,山东省共召开202次省委常委会,研究议题757个,环境保护议题仅3个。一些部门对自身环保责任认识不到位,认为是替环保部门“扛活”。一些地方发展“路径依赖”严重,在上项目、搞建设时习惯于“先上车,后补票”,往往要求环保“让让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作选择、搞变通。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山东省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2016年PM10、PM2.5浓度分列全国倒数第4和第5位,济南市在74个重点城市中位列倒数第9,未列入排名的德州等地市大气环境质量更差。
三是海洋环境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不力。2013年以来,山东省部分市县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未经海洋部门审批,在海域范围内违规办理海域用地手续512宗,大量海域被违规填占。
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超过1.5万吨/日,8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48个超负荷运行;37个生活垃圾焚烧厂中,有10个超负荷运行。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目前全省垃圾渗滤液暂存量约255万吨,环境隐患突出。
督察强调,山东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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