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的通知》,下一步要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逐步实行学分制,到2020年,在全省高校基本实施学分制收费。结合我省高职院校发展实际,原则上,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省技能型特色高职(专科)名校、其他高职院校应分别于2017年、2018年、2019年启动学分制管理改革,确保到2020年全省高职院校全面实施学分制管理。
记者了解到,各高职院校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全省统一部署的时间之前实施学分制管理。要求各高职院校要加快教学资源建设,丰富课程教学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赋予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学习进度和任课教师的权利,认真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收费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选课管理、实验室管理、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在“人、财、物”等方面确保学分制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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