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济南市《关于暂缓违建房屋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向公众公示并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违建房屋在上市交易时将暂缓办理,拆违拆临完毕后才可以继续交易。此前,济南市曾冻结国华东方美郡部分违建住户房产,此次这一举措或将推广到全市范围。
济南市“拆违拆临”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为了规范城市管理,保护市民群众根本利益,并配合做好全市“拆违拆临”工作,根据济南市《关于全面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市房管局制定了上述办法,拟对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违建房屋,在当事人申请该房屋的转让(买卖、赠与、互换等)、抵押等上市交易时,予以暂缓办理。
此办法主要针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但存在违规翻建、改建、扩建等情形的房屋。办法适用范围为济南市历下区、槐荫区、历城区、天桥区、市中区、长清区及高新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等区域暂缓违建房屋上市交易,也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具体流程为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建房屋进行认定,依法处理,并列入“拆违拆临”行动暂缓上市交易的范围。之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济南市房管局,书面认定应明确房屋产权人、权属证号、具体坐落等信息。房管局据此在当事人申请该房屋的转让(买卖、赠与、互换等)、抵押等上市交易时,予以暂缓办理。违建当事人按照“拆违拆临”要求履行完毕相应义务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向房管局出具取消暂缓该房屋上市交易的书面通知。房管局解除限制措施,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办理交易手续了。市民对该办法有任何建议,请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送到yaoyao1018@163.com。
对违建暂缓交易的举措,此前一直有呼吁的声音。在“拆违拆临”风暴下,济南对此进行了试点。3月2日,国华东方美郡认定261处带有违建的房屋,济南市房管局、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屋产权进行冻结。这个举措对业主具有较强的威慑意义,对拆违行动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截止到3月16日,261户中5户已经自拆完,30户正在自拆,40余户已经签署保证书承诺自拆。执法人员表示,该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将进一步降低“拆违拆临”工作的阻力。(记者魏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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