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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面向一线评选省特级教师360名 有偿家教一票否决

稿源时间:2017-03-25 09:02:31  文章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gaojing
【摘要】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第九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评选主要面向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4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4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本次评选山东省特级教师360名,其中济南29名。按照规定,师德表现不优秀的、从事有偿家教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谋利的等情形的不能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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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第九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评选主要面向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4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4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本次评选山东省特级教师360名,其中济南29名。按照规定,师德表现不优秀的、从事有偿家教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谋利的等情形的不能参评。(记者 费燕妮)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一)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

  (二)省年度创新人物获得者,齐鲁名师、名校长人选。

  (三)市级及以上名师。

  (四)支援西部教育1年以上和城区(含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成绩突出者。

  (五)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送教下乡、指导教师远程研修等教育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者。

  有10种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推荐,

  (一)师德表现不优秀的;

  (二)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廉洁自律发生问题被查处的;

  (四)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谋利的;

  (五)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的;

  (六)违规办学的;

  (七)完不成规定工作量的;

  (八)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九)应参加交流但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字〔2015〕4号)规定,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时间安排

  各市及有关单位于4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4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网址、评审材料报送时间、现场述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要求,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按资质评定开展,由省教育厅公布名单。评选工作结束后,由当地主管部门依据公布文件及时办理特级教师津贴发放手续。

  特级教师评选范围

  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主要面向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以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在教学岗位的人员均不在推荐范围。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下同)。

  名额分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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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评选山东省特级教师360名。全省按1∶1.2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市2015年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分配,省直属有关单位推荐名额单列。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累计获得3个及以上一等奖项的指导教师,并符合申报特级教师基本条件的,可不占所在地区分配名额,按推荐程序逐级推荐。

  各市确定特级教师推荐人选,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同时,要兼顾学校层次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含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师大体按1∶3∶3∶3的比例分布(分学段名额随推荐名额分配表一同下达)。各个学科之间相对平衡,兼顾到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等课程和改革后新设置的学科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新的课程领域,避免语文、数学等大学科的推荐人选过于集中。同一学校(单位)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2名。向农村教师倾斜,确保义务教育学段推荐人选,农村(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驻地,下同)教师比例不少于30%。

  特级教师评选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各市推荐的教学一线教师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80%。兼任学科教学的校、园长(含副职,下同)可以申报,但要严格控制在推荐数额总量的10%以内,申报时不得占用一线教师推荐名额。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校外教育机构(教研室、电教馆以及少年宫)教学、教研人员(以下简称教研人员)也可推荐,应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0%以内。

  为促进骨干教师队伍的年轻化,各市推荐的45岁以下(含45岁,下同)的教师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50%。

  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申报特级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已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已聘任为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校、园长须具有担任一线教师10年以上的经历。教研人员须具有在教学一线任教5年及以上的经历。

  (三)在职在岗,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目标任务。近5年来(自2011年9月1日始,下同),教学一线教师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课时量;兼任学科教学的校、园长担任领导职务后,仍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学期须担任1门及以上课程,课时量应不低于学校规定的标准课时量的三分之二。教研人员应经常到学校上课,参加学校教学教研和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等活动。

  (四)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里形成特色,并处于领先地位。

  (五)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教学水平高,在本县(市、区)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其经验在县级及以上层面上推广过。在学生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教学一线教师应具有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

  (六)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尤其在教材教法方面有深入研究,成绩卓著。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有明显效果,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专家鉴定,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水平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过本学科或教育领域的学术论著,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本学科或教育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农村教师可适当放宽),教研人员需5篇以上,并对实际工作有较高指导作用。各市要对论文论著进行学术性审查,习题集、练习册等教辅资料,随笔、散文、短评等文学作品,简单的知识点介绍、习题解答类文章等,均不属于论文论著范围。

  (七)在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面有示范作用,具有指导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培训教师的能力,在培养年轻教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市、区)推荐小组考核;市特级教师推选委员会评选推荐;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教育厅根据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和征求的反馈意见确定正式人选,并发文公布特级教师评选结果,从批准公布的下月起,享受国家规定的特级教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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