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12331宣传日活动,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满意度,同时公布了2016年日照市十大典型案列。
记者了解到,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067件,其中食品案件798件,药械案件1269件。移送公安部门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59件,报送上级大案要案61件,列为上级打假补助案件7件,同时确定了10件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1:庄某某等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在查处于某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过程中,与日照市公安局联合执法,经过进一步线索摸排和深入调查取证,于2016年1月26日全链条查处1起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彻底摧毁了从工业明胶厂到食品加工户涉及日照、临沂、泰安等多地市的整个犯罪团伙。
该案涉案货值超过1000万元,涉案工业明胶20余吨,现场查获用工业明胶生产的猪肉冻成品、半成品4吨。案件查办过程中,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其中10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刑罚。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为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督办案件,并被省局作为2016年优秀案例推荐至国家总局。
案例2:尹某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7年1月,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莒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捣毁了一处加工有毒有害狗肉的窝点。经查,当事人尹某以狐狸胴体为原料,添加工业盐、工业胶等物质,制作即食狗肉对外销售。现场查获原料狐狸胴体3吨,成品半成品2.5吨。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正在抓捕过程中。
案例3:日照某商业有限公司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16年9月,经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日照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辣鱼丝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产品不合格。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公司依法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4: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便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未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验允许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销售者入场销售案
2016年5月,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查处高某“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农药的食用农产品(番茄)”案件时,发现该公司对该市场内高某所销售的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在未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验的情况下即允许其入场销售。
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当场给予了警告处罚。但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然未开展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验工作。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该公司作出了“处2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是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起针对食用农产品市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例。
案例5:日照市东港区某超市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案
2016年11月,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举报人称2016年11月在日照市东港区某超市购买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举报人提供了购物收银单和发票照片,要求查处。经调查,该超市自开业以来共购进货值7726元的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获得利润1537元。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超市依法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并处1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6:9·8网络销售假药(朱氏痔疮膏、脚气膏、祛痘膏)案
2016年3月至9月,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日照市公安局联合执法,成功破获了一起网络销售假药(朱氏痔疮膏、脚气膏、祛痘膏)案。该案涉及山东、上海、吉林、黑龙江四省,现场查获朱氏假药膏1200余盒,取缔黑窝点4处,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涉案货值超过1000万元。目前,该案已被公安部列为2016年“利剑”行动第三批督办案件。
案例7:李某某涉嫌销售假药偉哥第八代、美国黄金玛卡案
2016年10月,根据群众举报,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日照市公安局配合下,依法对李某某住所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有V8?偉哥第八代、美国黄金玛卡产品,经鉴定,上述系列产品为假药。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当天移送日照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案例8:刘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根据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报告检验结果,2015年6月,岚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日照市岚山区某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该院抽验的药品“细辛”(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生产,批号为130613)已无库存,而该批次药品经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
经查,该院于2013年9月从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业务员刘某某处购进该批次药品1KG,该批次假药系刘某某生产并销售的,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于2015年8月对该案立案调查。2016年9月刘某某以销售假药罪,被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例9:日照某公司某某保税店未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避孕套案
2016年3月,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破获了一起经营未依法注册的进口医疗器械案,涉案企业为一家有8家加盟店的进口食品“保税店”,分布于两省五地市。涉案避孕套产品名称为“冈本001避孕套”“相模0.02超薄避孕套”,其外包装未发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任何信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库进口医疗器械栏也未查到该产品的注册情况。
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店及其余7家加盟店查获追缴其违法经营的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5箱700余盒,涉案货值达5万余元。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该店作出了“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650盒、违法所得4737.00元,并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10:曾某某、钟某某等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及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案
2016年1月以来,根据举报,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日照市公安局执法人员经过近3个月的摸排侦察,破获了一起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及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案。经调查该案涉案范围跨越上海、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等五省九地市,涉案金额达数百万余元。
2016年4月在江苏省赣榆市青口镇公安人员协助下捣毁无证生产、经营定制式义齿窝点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某、曾某某、李某某3人。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记者 牟泳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