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滨州2月17日讯(初海平)本网从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2016-2017年度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期已经临近结束,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临时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于2月11日到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5号令)以及各级有关规定,2月16日,安监站组织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临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货、销售和产品剩余情况进行清查摸底,根据清查情况填写《邹平县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单位剩余产品清查登记表》,收回到期的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切实做到措施得力,清查彻底,工作到位,确保做到烟花爆竹事故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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