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滨州7月8日讯(杨圣仙)近日,邹平县黛溪街道办事处广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报称,有一只受伤的疑似鹰隼的野生鸟需要处置。邹平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前往接洽。该鸟体长约37cm,上体灰褐色,尾羽暗褐色,脚和趾橙黄色,爪黑色,右翅轻伤。经比对,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形目,隼科,隼属,属体小的赤褐色隼。主要以昆虫、两栖类、小型爬行类、小型鸟类和小型哺乳类为食,在滨州为较常见留鸟。目前,经救治后放飞邹平县南部山林。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 中国网山东滨州热线电话:【0543-3392777】 投稿邮箱:zhongguowangbz@126.com 中国网山东滨州微博:http://weibo.com/ChinaBZ 中国网山东滨州网友群 :15664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