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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邹平县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稿源时间:2017-07-08 14:27:41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杨圣仙 责任编辑:张明冬
【摘要】近日,邹平县黛溪街道办事处广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报称,有一只受伤的疑似鹰隼的野生鸟需要处置。邹平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前往接洽。该鸟体长约37cm,上体灰褐色,尾羽暗褐色,脚和趾橙黄色,爪黑色,右翅轻伤。

滨州:邹平县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中国网山东滨州7月8日讯(杨圣仙)近日,邹平县黛溪街道办事处广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报称,有一只受伤的疑似鹰隼的野生鸟需要处置。邹平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前往接洽。该鸟体长约37cm,上体灰褐色,尾羽暗褐色,脚和趾橙黄色,爪黑色,右翅轻伤。经比对,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形目,隼科,隼属,属体小的赤褐色隼。主要以昆虫、两栖类、小型爬行类、小型鸟类和小型哺乳类为食,在滨州为较常见留鸟。目前,经救治后放飞邹平县南部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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