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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蛟龙镇:四项制度给党员学习教育套上“紧箍咒”

稿源时间:2017-05-03 10:12:26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赵传晓 责任编辑:姜允会jiangyunhui
【摘要】蛟龙镇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把握“四项制度”,给党员学习教育套上了“紧箍咒”,确保了学习教育效果。

  中国网山东5月3日讯 蛟龙镇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把握“四项制度”,给党员学习教育套上了“紧箍咒”,确保了学习教育效果。

  一是制定固定学习日制度。全镇各党支部分别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每月的“两学一做”固定学习日。坚持“以上率先、上下联动”,从镇机关做起,坚持每周六学习一次,把每个月的10号定位各村和企业党支部的固定学习日,镇党委派员参加,把学习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硬性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经常化”。

  二是制定党员学习记实制度。和党员年度记实制度向结合,抓好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各党支部在每次集中学习前,均通过书面形式向所有党员下发通知,支部留存好通知存根,明确通知下达人、通知下达时间等信息,确保党员通知到位,用“刚”性的要求约束党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三是统一制定学习内容。在每次党员集中学习前2天,由镇“两学一做”办公室统一制作学习内容,并提交镇党委会研究通过,学习的内容除了固定的《党章》、《党规》、《习近平系列讲话》以外,还增添了镇党委政府的临时性工作要求、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报道、优秀老党员巡回讲课等内容,既丰富了学习的内容,又增添了学习的乐趣,让党员学习教育更加丰富多彩。

  四是及时总结反馈。利用“临沭党建”手机平台,对全镇所有党支部的“两学一做”集中学习情况进行监控,对各支部学习人数、时间、内容等进行测评,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重新补学,对学习应付的,对支部书记实行组织谈话。把视频资料和书面记录进行对比,对未到会参加学习的党员实行农村党员年度记实扣分,严肃党员学习纪律。

  通过四项制度的落实,全镇党员参加学习有了硬性约束,规范了学习秩序,党员参学率普遍达到90%以上,党员学习的意识有了较大转变。(赵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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