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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三个推进”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稿源时间:2017-06-12 14:40:39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王思思 责任编辑:姜允会jiangyunhui
【摘要】今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紧紧围绕“保障权利、守住底线、打造品牌”任务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快律师权利维护的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中国网山东6月12日讯 今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紧紧围绕“保障权利、守住底线、打造品牌”任务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快律师权利维护的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推进制度落地,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全省13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通知》3个改革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律师权益保障制度建设。

  推进多方协调,促进行业共同发展。积极加强与法院、公安、检察等政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沟通交流渠道,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座谈会、恳谈会、交流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律师对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深入探讨研究,积极探索建立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以及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快速处置和联动机制,使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等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切实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推进机制建设,创造良好执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把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坚决取缔“黑律师”等非法执业活动。健全完善律师与司法人员之间彼此尊重、相互监督、文明和谐的良性互动机制;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赋予律师的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王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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