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6月14日讯 高青县司法局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特制定多项措施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坚决将行政调解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与人民调解实行双向联动,采取定期相互沟通信息、共同协商调解等方式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化解争议纠纷。两者共同形成调解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为行政调解经费提供制度保障。对于正常行政调解费用给予保障,以保证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注重调解实效,灵活采用简易程序进行调解,节约时间,提高效率。采用灵活的调解方法,如当面协商调解或电话调解,电话调解成功了再见面签调解协议等。调解文书可以邀请调解当事人双方签一份调解协议即可,归档时采用简易程序登记表即可。
四是制定行政调解接待登记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行政调解员工作纪律、行政调解档案管理制度等,规范行政调解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五是实行月月结制度。每月18号对上月的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一次总结,从中找出缺点和不足之处,为下个月的工作指明方向。(张凤)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