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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蛟龙镇“四个强化”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稿源时间:2017-07-13 14:15:27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杨清亮 责任编辑:姜允会jiangyunhui
【摘要】今年以来,临沭县蛟龙镇认真落实“四个强化”,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一系列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清违工作领导机构,深入排查和拆除违法建设、严打违法抢建分子,营造强势严管态势,清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中国网山东7月13日讯 今年以来,临沭县蛟龙镇认真落实“四个强化”,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一系列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清违工作领导机构,深入排查和拆除违法建设、严打违法抢建分子,营造强势严管态势,清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强化领导。该镇党委、政府印发了《蛟龙镇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蛟龙镇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国土镇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国土镇建副镇长兼办公室主任,以镇执法中队、拆违办、国土所、镇建办为主要执法力量,不断把清违工作引向深入。各村居也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镇村上下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强化宣传。清违工作开展以来,为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到户、深入人心,镇政府共出动宣传车83车次,深入各村居进行《土地法》、《城市规划法》和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建设有关规定,发放清违宣传品20000余份;制作横幅、固定标语86幅,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强大舆论声势创造浓厚的清违工作氛围。

  强化整治。重点在强化巡查、及时拆除上下功夫。坚持事前防范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镇国土所、镇建办、工作区、村土地管理员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拆除。

  强化责任。该镇建立了三级责任网络:以村支书、村主任为村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工作区负全责,制止本辖区内违法建设;以国土所、镇建办、执法中队为主体加强巡逻检查,重点打击屡禁不止的违法抢建行为;以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协调负责本镇范围内对违法抢建实施强制拆除。同时建立了以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为主体的违法建设清理整治督查机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督查。

  截至目前,共拆除违法建筑123户36000余平方米,制止186户52000余平方米。(杨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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