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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 被博兴交警刑事拘留

稿源时间:2017-09-08 11:07:08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晓倩 张海涛 周瑞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近日,滨州市博兴交警依法刑事拘留一名危险驾驶违法行为人。博兴交警将该案立为危险驾驶案进行侦查,在确定好高某危险驾驶的所有证据后,2017年09月04日依法将高某刑事拘留。

  博兴交警刑拘一名危险驾驶违法行为人

  中国网山东9月8日讯(张晓倩 通讯员 张海涛 周瑞)近日,滨州市博兴交警依法刑事拘留一名危险驾驶违法行为人。

博兴交警刑拘一名危险驾驶违法行为人

  2017年07月01日,犯罪嫌疑人高某驾驶鲁MC1***号在博闫路赵楼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办案民警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高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遂将高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并及时将抽取的血液送至滨州市公安局物证检验中心鉴定,经滨州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检验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博兴交警将该案立为危险驾驶案进行侦查,在确定好高某危险驾驶的所有证据后,2017年09月04日依法将高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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