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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检察:以检察建议促进案件质量

稿源时间:2017-09-26 13:17:36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姜允会 陈少敏 责任编辑:高静gaojing
【摘要】日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张检察室通过下达检察建议督促辖区派出所规范办案流程,充分发挥了检察监督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中国网山东9月26日讯(姜允会 通讯员 陈少敏) 日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张检察室通过下达检察建议督促辖区派出所规范办案流程,充分发挥了检察监督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张检察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辖区一派出所办理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故意伤害案,询(讯)问笔录制作、格式文书填写不规范,赔偿协议书和谅解书审查把关不严格,缺少抓获经过等内容。检察室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派出所在办案中规范制作询问、讯问笔录,规范填写司法格式文书,不得有漏填事项,规范制作或严格审查赔偿协议书、谅解书,规范制作“到案经过”或“抓获经过”。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派出所对检察建议提出的情况进行了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向检察室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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