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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商局提倡网络诚信 确保消费无忧(组图)

稿源时间:2017-11-09 16:25:41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李琳珊 郑青华 李宁 责任编辑:姜允会jiangyunhui
【摘要】11月9日,双十一来临之际,淄博市工商局召开“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电商座谈会,来自淄博市的电商代表和媒体记者参与了会议。

  中国网山东11月9日讯(李琳珊 通讯员 郑青华 李宁)近年来,互联网经济飞速发展,为引起网络交易平台、网络市场经营主体落实责任义务,营造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规范促销行为。11月9日,双十一来临之际,淄博市工商局召开“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电商座谈会,来自淄博市的电商代表和媒体记者参与了会议。

 淄博市工商局提倡网络诚信 确保消费无忧(图)

  近年来,淄博市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持续向好。今年上半年,淄博市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53亿元,同比增长25.5%,其中网络零售额65.67亿元,同比增长31.5%迅猛发展的网络市场伴随而来的是亟需规范的网络市场秩序。

  网络交易迅猛发展 及时监管防范未然

  淄博市工商局落实法律规章要求,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积极受理涉网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经营活动。今年以来,淄博市共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210起,违法行为大多集中在虚假宣传、非法广告方面。

  近几年来,网络交易发展迅猛,但网络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部分网络平台未充分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平台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处置不力,消费维权工作不到位,网店信用管理不规范,配合部门监管意识不强。

  部分电商企业网络经营行为不规范,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和违法广告,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假冒、侵犯企业商标等专用权,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尤其是在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集中促销节日扰乱市场秩序,虚构优惠,趁机出售低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扰乱市场秩序,虚构交易,虚假用户评价。

  为了防止这些问题的再次发生,淄博市工商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准入模式。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信用管网。大力实施行政指导,推动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开展网络专项执法活动。

 淄博市工商局提倡网络诚信 确保消费无忧(图)

  规范促销行为 签订“消费无忧”倡议书

  在双十一到来之际,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起“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倡议。

  守法守规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违法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环境,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促销行为。

 淄博市工商局提倡网络诚信 确保消费无忧(图)

  在场的山东新星集团代表说:“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对员工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不断增强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知识,为网络诚信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建设“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诚信生态圈再做新的更大贡献。”

  来自山东沂蒙山旮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技术经理刘子林说到,电子商务正成为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公司全体员工决心再接再厉,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努力探索符合沂源实际、适合自身发展的电子商务模式,争取早日把平台建设成为中国知名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第一品牌,为沂源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淄博商厦天狗网负责人介绍到,双11电商促销期间,淄博商厦线上线下活动完全一致,杜绝虚假打折,杜绝消费陷阱,为淄博市消费者献上一场货真价实、丰富多彩的购物盛宴。

  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步淄博市工商局和淄博市的电商,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发展的网络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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