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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法制办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稿源时间:2017-12-05 15:43:04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李琳珊 责任编辑:孙宪波sunxianbo
【摘要】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淄博市法制办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

淄博市法制办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淄博市法制办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淄博市法制办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中国网山东12月5日讯(李琳珊 通讯员 蔡相兵)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淄博市法制办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以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结合政府法制业务工作发放便民宣传页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服务300余人次。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政府依法行政相关法律知识得到宣传,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淄博市法制办将在淄博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普法投入和力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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