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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司法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稿源时间:2017-12-05 15:49:24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李琳珊 责任编辑:孙宪波sunxianbo
【摘要】12月4日上午,淄博市在张店区华光路组织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由淄博市司法局、淄博市普法办主办,淄博市直及淄博市张店区80个重点执法单位参加了此次活动。

淄博市司法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淄博市司法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淄博市司法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中国网山东12月5日讯(李琳珊)12月4日上午,淄博市在张店区华光路组织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乃翠,淄博市政府副市长、淄博市公安局局长申延军,淄博市政协副主席刘东军视察宣传活动现场,并带头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横幅上签名。淄博市委宣传部、淄博市司法局和淄博市张店区有关领导陪同。

  此次活动由淄博市司法局、淄博市普法办主办,淄博市直及淄博市张店区80个重点执法单位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精心组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及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妇幼保护、交通安全、消防、信访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次活动,各部门共设立咨询台80余个,悬挂条幅100余条,展出展板300多块,发放《宪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教育条例》《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导图》《淄博市青少年法德教育读本》等法律知识手册3500多册,法律知识宣传页10000余份,现场接受市民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受教育市民达8000人次。

  活动当天,淄博市各区县也同步举行了各种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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