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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 维护公正 保障人权 ——记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张现平

稿源时间:2017-12-13 10:35:42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丁浩冉 王欢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 张现平,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一名基层检察干警,身处司法改革的大潮,她不忘初心,以“绣花”的耐心、“钉钉子”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检察事业奉献着满腔热情和火热青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中国网山东12月13日讯(杨迪 通讯员 丁浩冉 王欢) 张现平,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一名基层检察干警,身处司法改革的大潮,她不忘初心,以“绣花”的耐心、“钉钉子”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检察事业奉献着满腔热情和火热青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记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张现平

  张现平2003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汶上县苑庄镇政府、汶上县司法局、汶上县检察院工作。长期的基层工作经历,使她积累了丰富的阅历,建立了与群众的深厚感情,掌握了运用法律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调入汶上县检察院两年来,她把自己的优势带入新的工作岗位,迅速成长,2017年4月被济宁市城郊地区检察院确定为刑事执行检察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2016年3月,汶上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启动争创“全国示范驻所检察室”工作。作为执检部门的一员,她认真钻研驻所检察业务,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主动与同志们们搞好配合,边工作、边思考、边总结,在会议上大胆发言,积极为领导建言献策。在创建的攻坚阶段,她与同事们加班加点、连续奋战两个多月,严格按照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考核评定标准,研究、斟酌、细化每一项工作,逐项搜集、提炼、整理近三年驻所检察工作资料。有人问她,“你每天超负荷的工作,累吗?”她笑呵呵的说:“累啊,但咬牙坚持就会过去,再苦再累也要竭尽全力干好工作,因为这关系到全院的荣誉,要无悔于胸前闪亮的检徽,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期望!”

  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是驻所检察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2016年6月,她作为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官杨孟金办理邵某等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受案当日,她即向公安机关调阅了犯罪嫌疑人辛某甲、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卷宗材料,审查后了解到:2016年4月20日14周岁的辛某甲、15周岁的邵某因琐事伙同未成年同学辛某乙、王某在某镇中学男生宿舍对临班同学辛某丙殴打成重伤,辛某甲、邵某被批准逮捕,另二人批捕在逃。根据相关规定,辛某甲、邵某不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但辛某甲、邵某系在校未成年学生,法律不仅要惩罚他们犯罪,更要挽救他们那颗犯罪的心,保护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促使他们认罪服法、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于是张现平与同事顶着烈日走村入户调查涉案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村负责人和邻居,询问被害人,询问辛某甲、邵某,听取侦查机关的意见,向看守所调查核实2人羁押期间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调查张现平发现:辛某甲、邵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2人羁押期间表现较好;4名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涉嫌犯罪的事实已基本查清,证据已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所在村负责人和其邻居均反应他们表现较好,无前科,无劣迹;辛某乙和王某的父母均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找二人,承诺找到二人后,劝其投案自首。她和同事们对收集到的证据综合分析,认为变更强制措施有利于化解矛盾,能更大限度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能促使在逃的两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动归案,能促进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办案组向检察长汇报后,同年7月1日向汶上县公安局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于当日得到采纳,辛某甲、邵某被取保候审,2人得以顺利返回校园。该案的处理收到较好效果,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张现平本人也受到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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