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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在青少年心里播下法治的“种子”

稿源时间:2018-06-01 16:23:17  文章来源:中国网新山东  作者:周末 寇文一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通过 检察开放日 活动,让青少年朋友与检察院、检察官 亲密接触 ,在心里播下法治的‘种子’ 。”5月31日下年,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中国网新山东6月1日讯 “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让青少年朋友与检察院、检察官‘亲密接触’,在心里播下法治的‘种子’。”5月31日下年,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院人民监督员,市关工委、教育、妇联等相关单位代表,师生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活动。​

在少年儿童心里播下法制的“种子” 济宁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在济宁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检察工作人员通过一块块展板,结合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向参加活动嘉宾生动介绍了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让大家深受震动,受益匪浅。“太可怕了,我以后一定远离不良朋友圈,提高警惕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13岁的初三学生小珂说。

  在随后的交流座谈上,济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济宁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近年来,济宁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 认真履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批捕、起诉职能,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4件236人,审查起诉306件425人。

在少年儿童心里播下法制的“种子” 济宁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对青少年涉罪案件,市检察院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认真做好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工作,坚持“少捕、慎捕、少监禁”,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尽最大努力使涉罪未成年人认识罪错,重新做人。2015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7件437人,不捕119件163人,不捕率达36.4%;受理审查起诉469件698人,不诉70件103人,不诉率达14.9%。

  “未检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和社会各界代表一起,积极探索新形式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有效机制,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让广大少年儿童和他们的家庭都能有满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表示。(周末 寇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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