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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多部门联合开展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稿源时间:2018-06-29 15:30:43  文章来源:中国网新山东  作者:张志祥 张锦程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29日上午,滨州市政府组织召开滨州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滨州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的城区重点管理区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网新山东6月29日讯 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引导市民依法、规范、文明养犬,29日上午,滨州市政府组织召开滨州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滨州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的城区重点管理区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切实解决犬只伤人、犬只扰民、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滨州:多部门联合开展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连同城管、畜牧、工商、卫生、住建等部门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工作。此项行动以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行政机关执法与基层组织参与相结合,养犬人自律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摸底排查登记、自我规范整改、集中整治查处等措施。教育城区居民依法文明养犬,遵守社会公德。

  滨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永生在讲话中强调: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体现常态化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城管执法、畜牧兽医、卫计、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公安牵头负责的10人养犬管理专职队伍,配备专门执法车辆、抓捕工具等盯紧重点区域、重点小区和时段,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综合执法活动。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采取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铺的人性化管理。但是,对于屡教不改、顶风而上,对宣传告知置若罔闻、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做到“五个一律”,即:在城区重点管理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经告知限期处理未处理的,一律依法处罚并没收犬只;对携带大型犬、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的一律处罚;对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经告知拒不改正的,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一律处罚;对携犬出户不由成年人牵领,不使用2米以内牵引带牵领或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经告知后拒不改正的一律处罚;对阻碍拒绝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张志祥 张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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