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7月5日讯 今年以来,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积极探索、拓宽行政调解工作新思路,全力抓好调解队伍建设,创立了一套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镇调委会为中心,以村、社区调解组织为网络,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公开、民主、透明的“四方联调”工作机制,使行政调解工作在新形势、新要求面前,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方联调”工作机制是由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及村调解员组成“四方联调”调解团,由司法所牵头,负责矛盾纠纷信息的排查汇总、调解案件的登记、分流等相关工作;派出所主要负责稳控现场形势,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轻微治安案件的调解;法律服务机构主要是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通过法律条文解释让当事双方信服;村调解员发挥其更加了解村情、事情的经过及当事双方的情况和心态等优势,协助调解人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该镇通过“四方联调”机制,使每起调解案件都能得到圆满的解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张靖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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