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出台《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和培养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指导意见》把师德师风作为独立考核项目,首次形成相对完整的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教师师德考核正负面清单,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出现负面清单列举行为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师德考核要求、程序、等次、结果使用等内容,将师德考核与绩效考核有机衔接,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直接与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
2021年是青岛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年。青岛市教育局在2020年出台《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确保将师德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师德建设成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