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日前发布《青岛市“十四五”政府立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总结分析我市政府立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政府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提出30余项政府立法任务,根据立法成熟条件逐步纳入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有序推动落实。
加强新领域立法。《规划》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进一步拓展立法领域,提高制度供给的及时性。围绕加强数字青岛建设,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推动大数据领域立法,为数据赋能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领域立法,进一步改善城市居住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功能品质。突出青岛特色,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民生领域立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配套支持措施。着力完善住房保障领域立法,推动生活保障、权益保障等领域立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提高公共安全法治保障能力。《规划》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立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修改胶州湾隧道管理、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等政府规章,规范运营安全管理,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服务绿色可持续发展。《规划》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增强生态保护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医疗废物管理立法,修改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提高废弃物管理的规范化。推动修改大沽河管理办法,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推动修改林木种子、水产苗种管理办法,规范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突出“小切口”立法。《规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推动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等立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营造宜居的城市环境。推动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立法,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设置、使用,营造国际化的语言环境,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 谦
通讯员 徐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