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邮箱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 版权声明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8556595
城市
济南 青岛 淄博 枣庄 东营 烟台 潍坊 济宁 泰安 威海 日照 临沂 德州 聊城 滨州 菏泽
烟台:遗弃、虐待犬只的饲养人将无法再次办理养犬登记
发布时间:2021-12-21 17:19:03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蔡云飞 王艳 | 责任编辑:高静

  12月21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就养犬人如何为犬只进行养犬登记相关问题,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力进行了详细解答。

  《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的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携犬只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养犬人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人口或者持有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固定独户住所;

  (四)无遗弃、虐待犬只被处罚的记录;

  (五)五年内无养犬登记证被吊销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方便市民办理犬只登记,烟台市公安局已研发智能养犬管理系统,即将投入使用,市民可就近到公布的“一站式”服务点现场办理,也可通过手机APP提交申请,完成前期预审登记工作。对审核符合养犬登记条件的,将为犬只植入电子识别标识和办理蓝牙犬牌,犬主交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后,完成犬只登记。(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蔡云飞 王艳 烟台报道)

 

热点新闻
滚动
鲁南高铁菏泽段开通在即
青岛:建设“绿色城市”,5个试点片区全面铺开
墨泉再现“一泉成河”
“十一”黄金周:魅力青岛活力十足
淄博市今年粮食有望丰产丰收
青岛迈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城乡全覆盖”
淄博市文昌湖区开办长者食堂:为老年人暖胃暖心
水清湾美:青岛给河长湾长“压担子”
青岛启动“公园城市”规划编制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8月12日转场
青岛自贸片区发布绿色指标体系
济宁小麦已收近九成 降雨将推后整体麦收时间

+更多
山东莒县:老区玫瑰四季花开
山东莒县:老区玫瑰四季花开
山东手造:在瓶中反向作画的精美鼻烟壶和炫彩琉璃瓶
山东手造:在瓶中反向作画的精美鼻烟壶和炫彩琉璃瓶
【于燕说电影】暖心动物电影:一个男孩与一匹马的传奇
【于燕说电影】暖心动物电影:一个男孩与一匹马的传奇
山东:黄河三角洲修复湿地近30万亩 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
山东:黄河三角洲修复湿地近30万亩 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
双11如何优雅地薅羊毛,山东世茂带你抢先知!
双11如何优雅地薅羊毛,山东世茂带你抢先知!
新能源商用车明年在青下线
新能源商用车明年在青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