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侯翠荣表示,山东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的优化、倒逼、服务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在严把生态环境质量关的同时,创新监管模式,精简审批流程,提升执法效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保障。
据介绍,山东将污染治理好、环境信用优、监测达标率高、具备非现场执法条件的标杆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鼓励各市将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企业、污染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2020年以来,山东全省共有693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在山东成为常态,在遵纪守法企业中广获好评。
山东对22大类47小类建设项目,实行环评长期豁免管理。同时,实施“网上办”审批服务、“不见面”技术审查、“零接触”现场踏勘,对疫情防控急需的3类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全面实现事项受理、审查、决定、咨询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完善环评文件评估审查程序,提前介入,并联提速,我省承诺办结时限为全国最优。
对承担居民供电、集中供暖、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外贸出口等企业实行应急保障,可以减少或免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实行自主减排措施,对B级企业适当降低减排比例。坚持分类精准帮扶,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为企业提供环境保护解答服务3.5万余次。规范处罚自由裁量,对6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如期完成整改的,酌情延长整改时限,当事人受疫情影响有经济困难的,允许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已累计减免处罚企业1760家次。
山东省生态环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防止“一刀切”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一刀切”,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出台《关于防范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的实施意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省期间,省委、省政府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严禁对交办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顾实际情况,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防止“一刀切”行为。
生态环保产业是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山东省高度重视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制定实施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制度,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发展环保产业的若干措施》,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试点,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今年9月,省政府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又明确了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5项措施。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据中环协统计,2020年度山东省环保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一。(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沈童 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