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买车“赠送”保险 车主怀疑买到二手车 4S店:提前入交强险并非个例
买了新车,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保险,也是有一份保障。潍坊市民孙女士有一辆荣威汽车,但是最近她发现,4S店在她买车前就早早给这辆车买了份交强险。
眼前的这辆荣威i5汽车是孙女士在去年12月26日从山东润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花了六万多块钱购买的,今年12月14日,她打算续保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问题。
孙女士说:“交强险过期了我就很奇怪,我是去年12月26日去买的车,当天购买的保险怎么会过期?”
按照孙女士的说法,她是购车当天入的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保险的到期时间应该是今年的12月26日才对,但是这辆车的交强险在今年的12月1日就已经过期了。
孙女士说:“当时销售人员也没有提前告知赠送我交强险,所有的保险我自己购买,交强险我是转给了接待我的销售。”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拨打了汽车投保公司的客服热线。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表示:“2020年12月1日零点交强险开始生效,12月26日下午5点商业险生效,现在是孙女士。批改上的那个信息我们是看不到的,具体得联系承保机构山东潍坊中心支公司业务十部。”
长安保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表示:11月30日交强险在我们公司投保,12月26日批改的人名。11月30日是在李先生的名下,新车投保只需要发票身份证和合格证就行,修改就是拿原来的身份证和现在的身份证,重新开的发票、合格证就行。
经过查询,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这辆车商业险的投保时间是去年的12月26日,但交强险是去年的11月30日。交强险当时的被保险人是李先生,12月26日被保险人才改成了孙女士。
孙女士说,自己并不认识李先生,她怀疑这辆车是二手的。随后,记者和孙女士找到了山东润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的业务已经被潍坊祥悦上汽荣威旗舰店接手了。
潍坊祥悦上汽荣威旗舰店销售经理程先生说:“11月30日买的,保险提前交的,由公司垫钱;提前买保险到时候再过到你身上。”
4S店:提前入交强险并非个例 厂家要求的
销售经理程先生说,是4S店提前为孙女士的车入了交强险,而且这并不是个例,“我明说不是一例,不是所有车,是个别的,只是选中了那个车。”
潍坊祥悦上汽荣威旗舰店的销售经理程先生解释,孙女士的车提前入交强险并不是因为销售过,而是厂家要求的。
程先生说:“有时候为了占市场占有率,厂家有时候要求店里有一部分车型的先入交强险,从厂家来说这个车已经销售了。”
随后记者咨询荣威汽车客服热线,对方表示我们厂家没有这样的要求,如果不认可会再次反馈。
对于销售经理程先生的说法,厂家给出了否定的答复。
孙女士说:“你们有自己的一套说法,你们提前上保险,我认为别人不要给我的。4S店应该提供证据证明这辆车不是二手的,而且销售人员当时压根没告诉自己这辆车已经提前入了交强险。今天调出来的保险是11月30日到期,在这期间我是一直开这辆车的,也就是在没有交强险的情况下我在行驶这辆车,当时的时候你们得告诉我,这就是欺骗。”
销售经理程先生表示,卖给孙女士车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了,当时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那是前任的管理者存在的问题,前面的账我们也认,我们售后有个200块钱的抵扣券,你来做保养或者刮擦随便用。”
对此孙女士表示对方存在欺骗,给200块钱打发她,这个事她不认可。
车主要求退一赔三 4S店不同意
现场,孙女士提出了退一赔三的要求。对此,销售经理程先生表示没办法同意,不过接下来他会跟孙女士继续沟通处理这件事。孙女士该如何维权,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4S店销售车辆时,应当告知购买者,车辆之前存在与第三人办理交强险的情况,如果没有如实告知,则侵害了购买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购买者有权自知道事实情况后,撤销合同并要求4s店赔偿损失。如果有证据证明车辆是二手的,购买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