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增长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助力“五好”城市建设,我市《“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2月7日正式发布。自2月15日起,我市将向市民(含淄博市民和在淄市外人员)发放1100万元惠民消费券,全市百家规模以上餐饮零售企业将参与此次活动,正式参与企业名单将于近期发布。
据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惠民活动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开展。由市财政统筹资金1000万元,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配套100万元。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市民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分20元、50元、100元3种。共发4批次,2月15日(元宵节)、2月20日、2月25日、2月28日,每天上午10点发放。
淄博地区云闪付用户登录后,在首页“本地专区”—“政府消费券”栏目下领取消费券。活动期间,每个云闪付用户共分别可领取20元、50元、100元的消费券各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核销日期截止到3月15日。用户须在淄博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即每人4次最多各抢1张,共170元)。
本次消费券核销规则为,每单消费100元以上可用20元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或20元)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300元以上可用100元(或50元或20元)消费券1张;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同时,用户须在淄博本地方可核销消费券。
□本报记者 苏利民
通讯员 徐海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