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公布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名单的通知》,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认定等程序,青岛市南区、黄岛区、崂山区成功入选,获评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近年来,崂山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的原动力,推动社会救助从“物质”向“服务”升级、由“保障”向“发展”转型,打造多维救助“崂山模式”,切实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崂山区聚焦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基层救助服务力量,打造区、街、管区、村(社区)四级救助服务网络,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积极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
每年发放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3400余万元,为2400余名困难群众提供救助保障;此外,在全省率先建立困难家庭“一户一策”靶向救助机制,为近600名困难失能人员开展基本生活照料、提供纸尿裤保障,对240余名低保在校子女实施餐费补助,为330余户困难家庭免费更换燃气灶;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财政资金500余万元,引入和链接社会力量,开展困难群众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等服务类救助2万余人次。
下一步,崂山区将按照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目标要求,重点围绕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健全多层次救助体系、建立“物质+服务”多维救助模式、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经办能力、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加强救助诚信机制建设等重点任务,不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增强社会救助发展的动力活力。(通讯员吕金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