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用抗生素致男童右腿两次截肢 判决医院负1%责任赔偿3万元
李明(化名),因右小腿被摩托车轮绞伤被转至积水潭医院,后进行了截肢手术。术后,李明出现气性坏疽,医院二次手术将李明大腿截肢。李明的父亲 认为,孩子术后在医院住院时受到了感染才导致大腿截肢,因此将积水潭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58万余元。昨日,记者获悉,西城法院一审认定医院承担责任的比 例为15%,赔偿原告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