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通过了新修改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伴随着这一条例出炉,全国已有至少27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计生条例。各地均对原有的婚假、产假及护理假等做出了调整,多数省份婚假都有所增加,而黑龙江则专门为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增加婚假10日。
27省份婚假、产假等一览表
27省份修计生条例 黑龙江:参加婚检可多休10天婚假
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河北、江苏、吉林、重庆、云南、湖南、甘肃、海南、贵州、内蒙古、黑龙江在内的至少27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
各省份的新计生条例中均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部分地区对婚假天数做出调整。
其中,天津、山东、浙江等11省份执行了基本的法定3天婚假。北京、上海、福建等10余省份均增加了原有的婚假天数,增加后,上述地区婚假天数在10到30天不等。其中,黑龙江还特别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
产假方面,27个省份也都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延长。目前,上述27个省份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女职工,最少也可享受128天产假的待遇,而部分省份则做出了更宽松的调整。
例如,福建规定,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重庆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此外,27个省份也均在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中对男性护理假做出明确。各地最少的护理假有7天,最长的则达到了30天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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