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管在阳光下前行 淄博市工商局局长刘波答记者问(组图)

2016-08-29 09:56:23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李硕 徐海峰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为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增强市场监管效能,近日淄博市工商局制订出台了《市场主体监管随机抽查暂行办法》,在淄博市工商系统全面部署实施市场监管“双随查”抽查工作。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全面实施。

让监管在阳光下前行 ---市工商局局长刘波答记者问(组图)

工商部门核查商户营业执照

让监管在阳光下前行 ---市工商局局长刘波答记者问(组图)

工商部门抽检市场上的商品

让监管在阳光下前行 ---市工商局局长刘波答记者问(组图)

工商部门抽查电器商店

  中国网山东鲁中8月29日讯(李硕 徐海峰)为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增强市场监管效能,近日淄博市工商局制订出台了《市场主体监管随机抽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淄博市工商系统全面部署实施市场监管“双随查”抽查工作。这一举措有何重要意义?对广大市场主体将会产生什么影响?日前,记者采访了淄博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波。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办法》,有何重要意义?

  刘波: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克服检查任性,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查’抽查机制,意味着每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必须要增强守法自觉性;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只能阳光行政,不能再‘看谁不顺眼’就去检查,即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在去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总理对建立“双随查”抽查机制的意义进行了精准阐释。

  对我市工商系统而言,《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务院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及《山东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实施后,以“双随机”抽查替代传统的“片区化”、“巡查式”监管,减少对市场主体的人为因素干扰,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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