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获悉,日前山东省政府同意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对山东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后再按相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山东2014年底到期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暂时延长收费时间。
至2015年底收费到期或超期高速将达15个
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时间一直备受瞩目,2013年12月,省政府批复同意延长部分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受到社会高度关注。预计到2015年底,山东收费期限达到或超过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达15个。
2014年12月31日,山东省政府在官网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山东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有关收费政策的批复》,指出“为促进山东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对山东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到2015年底,山东省境内收费期限达到或超过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总数将达到15条。据山东省交通厅负责人12月3日透露,2015年年底前达到收费期限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中,能还清银行贷款的项目只有2个,其他13个项目均不能按期偿还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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