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原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将继续执行
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是依法确定的计划生育配套制度。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社会抚养费征收作为政策外生育的一项限制措施仍将继续坚持。对2016年1月1日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将继续依法依规执行。
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