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村村通”工程和“汽车下乡”等政策的实施,山东省农村地区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驾驶人数量急剧上升,电动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小型客车在农村随处可见。然而,伴随而来的,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高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安全意识跟不上
路、车发展速度
近年来,柏油马路串起了农村千家万户,但一些边远乡村客运班次少,运营时间不足,不少农村地区存在超员超载甚至乘坐农用车出行的状况。
7月27日上午,枣庄市峄城区底阁镇甘沟村的四名儿童,乘坐一辆由一名家长驾驶的封闭式电动三轮车去往峄城区。在路过峨山镇小鲍庄村村东时,家长回头制止孩子打闹,车辆失控,翻到了路边的水沟里,四名儿童溺亡。
这是一场很难算交通事故的事故,如果有一定的安全意识,这场悲剧就可能不会发生。除去出行方式受限外,没有跟上“路”、“车”发展速度的,是“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农村地区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是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高发。
以我省东部某沿海经济发达市为例,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总量占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总量的72.3%和75.5%,且每年以超过5.2%和10%的速度递增。但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90.6%,死亡人数占总量的83%,农村道路已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主战场”。
警力不足,交管“盲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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