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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今年以来破获百起交通逃逸案 抓获逃犯86人

稿源时间:2016-10-12 08:43:23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honghong
【摘要】青岛今年以来破获百起交通逃逸案 抓获逃犯86人---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发现车损较大,并且肇事车辆逃逸,随后立即上报大队。接警后,李沧交警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夜以继日的缜密侦察,在案发后的第十天即9月9日成功侦破案件,将肇事驾驶人姬某某查获。

  10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成功侦破伤人以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09起, 累计抓获网上逃犯86人,侦破率达98.5%,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据介绍,在实际办案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行为人逃离了事故现场,一般认定为肇事逃逸。一旦逃逸,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责,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仍要驾驶、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仍要驾驶、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等……在实施上述行为后选择逃逸的,将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并加重处罚。

  “从经济上衡量,肇事逃逸也划不来。”市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责任人主观过错的程度不同,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也就不同。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过错大小可以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机动车一般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赔付问题上,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不足部分由有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支付。但如果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且保险公司也是拒赔相关商业保险的。

  据了解,今年,交警部门强化科技侦逃理念,依托智能交通系统和视频图像系统等科技手段,相互补充,灵活运用,对查找逃逸车辆轨迹,科学分析研判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交警部门积极与刑警、技侦、网警、治安等部门加强情报和业务交流,真正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有效提升了侦破效率。积极发挥支队侦逃团队优势,带动各大队侦逃队伍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支队牵头,抽调市南、市北等大队侦逃骨干组建侦逃团队,对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加上社会进步带来的如行车记录仪等移动录像设备的普遍使用,社会广大群众对肇事逃逸侦破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逃逸者要想真正实现逃避法律制裁的可能性近乎为零,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了,还是按程序处理。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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