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季即将到来,不少市民担心雾霾天会再次来袭。近日,山东省 济南 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工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的通知》,放出“治霾大招”: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
记者从上述通知中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保障京津冀地区及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济南确定对部分行业工业企业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具体来说,该生产调控政策的实施对象为全市火电、钢铁、水泥、铸造、砖瓦窑和玻璃行业;实施时间为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
济南提出,各县(市)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要按照工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规定,及时确定本辖区季节性停产、燃料调整工业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并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调控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及时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强化“三同时”验收,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现场检查监测,全市“高架源”企业需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并实现四级联网,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而且,在季节性生产调控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逐家明确生产调控企业具体责任人,建立日常检查清单,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对发现不按要求落实调控措施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延伸阅读
水泥行业停产期或至采暖期结束
伴随着《关于实施工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的通知》的发布,济南的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均面临着今冬停产。11月1日晚,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济南的铸造、砖瓦窑行业将按照该通知中明确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停产,但是,水泥行业的停产时间可能长达4个月。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就在几天前,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其中不仅明确提出山东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水泥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而且还给出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泥生产线的错峰生产时间。
按照该错峰生产通知,山东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错峰生产时间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据该知情人士透露,虽然这一通知还未正式发至济南,但济南的水泥企业已经获知了这一消息。如无意外,济南水泥行业今冬的停产时间也将按此执行。这也意味着,济南水泥行业今冬的停产期或延长至明年3月15日才会结束,和采暖期重合。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