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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例发布 山东两案上榜

稿源时间:2016-12-22 08:43:14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杰 责任编辑:高静fengshasha
【摘要】公安部数据,今年以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共侦破此类案件1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00余人,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亿条;其中,抓获涉及40余个行业和部门的内部人员390余人、黑客近百人。

    江苏徐州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2016年6月,江苏徐州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破获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摧毁一条以黑客和快递公司内部员工为泄露源头的倒卖快递信息的黑色产业链,查扣各类快递信息500余万条,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30余万元。

  湖北宜昌余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016年5月,湖北宜昌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破获余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该团伙自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非法获取并出售股民信息、银行理财信息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1100余万条,非法获利280余万元。

    山东威海董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016年6月,山东威海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破获董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经查,2名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查询公民个人银行账户余额、流水等信息进行出售,非法牟利40余万元。

  内蒙古赤峰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016年6月,内蒙古赤峰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破获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查,该团伙利用“快递单号生成器”等软件筛选快递单号,通过快递公司内部人员查询对应的公民个人信息7万余条,非法获利3万余元。

  湖南怀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016年5月,湖南怀化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经查,该团伙通过在网上购买、搜索、下载等方式大量搜集公民个人信息,再通过“撞库”“扫存”等非法软件比对公民网络账户密码,进行出售和“刷单”赢利,非法获利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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