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聊城讨债团队 暴力讨债困局为何难解?(组图)

2017-03-29 15:38:02 来源:央广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在这个隐秘江湖,大多时候只要“客户”能出钱,他们便许诺可找到欠钱者,并通过“让他比受到威胁还难受”的办法不得不还钱。事后,团队从中抽成,全身而退。

图据网络

  这显然是违法的。而在赵知明的理解里,将人“扣”起来之后,若不限制打电话等人身活动,这就不违法,若限制则违法,“我们不限制他,我们不干违法的事”。

  不少团队理解的“不违法”,仅指不动手打人。这在前些年较为常见,但在一些有经验的团队,这是被淘汰的战术,他们坦言,犯不着为了一些钱把团队搭上。赵知明的表态则是,如果不得已,后期“只能做些违法的事情”,但“违法绝对跟客户不沾边”。

  “我们打的就是法律的擦边球”

  事实上,赵知明的“扣”人在聊城并不鲜见,一些还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刑。这并非聊城独有, 2006年,四川都江堰市法院公布一组数字,称该院近两年审理的31起非法拘禁案,20起与讨债直接相关,11起也与债务纠纷有关联。

  寻衅滋事罪也易是讨债者的罪名:一名王姓男子曾为讨债准备钢管,事先打听了欠债者工作地址,便电话骗其取快递,之后打伤了他并砸了车。加之王某的其他行为,2015年,聊城中院判决其罪名成立、获刑两年。在多名讨债团队的描述里,讨到钱之后的情形,更像“三军会盟”——团队让欠钱者准备好钱之后,通知“客户”当面找对方拿钱或者现场转账,“我们的人也在场,你确认收到了,咱们才撤退。”

  一名讨债团队成员的解释看似“有理有据”:这个钱,公司不能直接到欠钱者手上拿钱,否则这触犯法律,并且,欠钱者不欠团队的钱,更不可能给团队。

  “借条你一定要拿着。”该成员强调。所有讨债团队都声称“客户”必须持有“欠条”,并把它称为“手续”,有了手续,讨债才能开始。甚至,有的团队还会与“客户”签订讨债协议。

  多数团队都明白这行业是一个灰色的存在。当听说要成立“讨债公司”,赵知明直言不可能,“能成立公司吗你说,这不是成了黑社会了”;邹海峰称,聊城这类团队如有公司,多是在境外注册的。一些业内人士则直言所谓讨债协议签了没用,因为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

  “我们打的就是法律的擦边球,你明白这个意思吗?”一名成员承认,这样讨个人债务,国家是不允许的。

  讨债团队的“角色”其实比“擦边球”更尴尬。199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七年之后,该局再次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联合发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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