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聊城讨债团队 暴力讨债困局为何难解?(组图)

2017-03-29 15:38:02 来源:央广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在这个隐秘江湖,大多时候只要“客户”能出钱,他们便许诺可找到欠钱者,并通过“让他比受到威胁还难受”的办法不得不还钱。事后,团队从中抽成,全身而退。

图据网络

  此间,讨债公司有时还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查处。如今,聊城大多讨债团队并无注册的工商字号,有的在签约、缴费之前,连公司地址都不肯轻易告诉。

  治理力度亟待加强

  “催收要是用劝说的形式那也行,关键实际不是这样的。你来我家,我可以给你倒杯水接待你,但你不能把我家门给堵上。”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高祥说,目前,我国讨债方面的公力救济不够便利,国家对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亦是不够。

  有民商法学者表示,1977年,美国曾制定《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其中明确了债务催收保证金、从业资质等问题,受访学者称,若把民间讨债机构纳入法治轨道,资质认定十分重要,“可以借鉴”。

  “但像国外这样做是非常难的。”受访学者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最难的是将“高利贷”纳入正常监管范围,争取在20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将其对社会的危害性降低到最小,“很难一下杜绝”。

  这对行政打击带来挑战。冠县工业园一名企业员工说,他们所在的企业曾遭遇讨债,一些人开了三辆车把大门堵了,工人无法下班。报警后,先后到了10来个警察,车才撤走。

  多名讨债团队成员均表示,有时候,报警并不能完全解决双方问题,对讨债人来说,更“出不了事儿”,“因为他欠我们钱”。

  人民网2016年8月一篇报道佐证了这一点。彼时,讨债公司一伙人在河南居民李志国住了7天,反复辱骂,不让睡觉,逼其还钱。李志国多次报警,而警察称“这是民事经济纠纷,并没有对人身构成威胁”,仅只是收缴了“讨债者”的木棍。李志国最终在自家顶楼跳楼身亡。

  在聊城律师刘正义看来,警察消极应对的类似情况会越来越少。

  他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聊城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各级公安都开会了”,如果出现限制人身自由等类似情况,必须及时处理,“现在不敢不管”。

  另一些聊城律师,也坚持不要找那些亦正亦邪的讨债人:“你找他们,有可能要回来钱,也有可能出事儿——要不回来钱,你人还得进去。”(文中赵知明、邹海峰、刘正义为化名)

初审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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