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制转换多了选择余地 义务教育阶段可跳级

2017-02-23 09:19: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宋津州 字号:T|T
摘要】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五四”制“六三”制对接,义务教育阶段允许跳级……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五四”制“六三”制对接,义务教育阶段允许跳级……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据统计,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在校生1100余万人。那么,这一规定将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产生哪些影响?

  学制转换,新规更人性化

  今年九月开学,河南籍学生林可在小学六年级毕业后,跟随打工的父母到山东省淄博市上初中。

  林可以前的就读地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六三学制”,而山东淄博市实行“五四学制”。山东临淄二中校长张振斌说,“我们这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学制的转换是打工者子女转学中常见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从全国范围来看,小学和初中的教育年限,可以是“六三”学制,也可以是“五四”学制,我省各市情况也不相同。因此,针对学制转换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规定》明确“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

  “新的《规定》更人性化,我们也不受难为了。”张振斌表示,新政策实施以后,“六三学制”的学生转学过来,就有两个选择,这样学校办理手续符合政策,家长有选择的余地,学生有更合适的年级就读,避免陷入人为造成“差生”的窘境。

  学籍号像身份证号一样

  “新规定使学籍管理更加规范,尤其针对各市、各省之间的学生流动,避免了重造学籍的可能。比如,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省学籍辅号,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济南市汇波小学校长韩广玲向记者介绍信息化管理平台的相关情况。

  记者登录山东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有“全国学籍号查询”一栏,可以输入查询条件(姓名和身份证号),下方显示相应的学籍信息,包括全国学籍号、学校标识码、年级和查重状态等等。

  “以前也有学籍管理,但现在更加规范,尤其针对高中阶段的高考移民,这类双重学籍比较多。为了逃避省内的高考竞争压力,一些考生选择去北京、天津等市参加考试。”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冯永刚教授认为,入学以后,统一学籍,一人一号,就像身份证号一样,可以从源头上防止造假,从而增强教育管理的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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