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制转换多了选择余地 义务教育阶段可跳级

2017-02-23 09:19: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宋津州 字号:T|T
摘要】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五四”制“六三”制对接,义务教育阶段允许跳级……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每学段只允许跳一个年级

  有的孩子接受知识快,是否可以跳级?这是有些家长关心的问题。

  2005年出生的衡衡因父亲工作调动,今年年初从唐山市燕京小学转学到山东威海市高区一小读书,同样是四年级,却因由“六三学制”转入“五四学制”遇到了变相的跳级。

  “感觉大有不同,学制不同,教材也不一样。孩子刚开始有些吃力,但成绩很快提上来了。”刘先生表示,“跳级挺好。学校教育是照顾大多数孩子的教育,不一定符合每一个孩子的情况,要因材施教。中国的基础教育学制比较长,学习基础好的跳级可以省出时间读大学,做更有意义的事情。”

  也有家长不太赞成学生跳级。山东烟台市芝罘区的小学生家长张先生认为,小学生接受教育不仅是智商的提升,也是适应社会的过程。小学阶段的知识量不多,更重要的是情商的培养,知行合一,包括抗挫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但跳级之后,原来的平衡可能被打破。从养成性教育来看,孩子生长应该是循序渐进的。

  “我家孩子现在读小学二年级,和这帮同学玩得都挺好的,如果突然让他去一个新的环境,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新的情况。”张先生坦言。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评估,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以在本学段内跳级。”但也对跳级的次数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本学段内只允许跳级一次,每次只能跳一个年级”。

  “可以跳级,但每学段只允许跳一个年级。”冯永刚认为,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政策的本意是加强学籍管理,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后续的文件解释说明、细节操作尤为重要,比如避免出现“钻空子”的情况,利用“跳级”使九年义务教育变成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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