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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钱用于十几年的家庭生活
因对一审判决不服,张先生现已提起上诉。张先生表示,一审中,他曾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够查明胡女士相关银行账户的流水明细,“但法院只调取了对方账户余额。”案子进入二审后,张先生再次向法院提交申请查明胡女士银行账户的流水明细。同时,张先生妹妹也以张先生、胡女士二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试图讨回之前自己给哥哥垫付的医药费。
昨晚,成都商报记者与胡女士通过电话取得联系。胡女士说:“十几年用了几十万都是我们共同生活一起用的,这算过错?我本来想和他好生过日子的,都是因为他妹妹从中挑唆。每年给老公父母,还有老公妹妹的儿子都给了好几万。”对此,张先生予以否认,“每年我和妻子共同生活时间也就一个月左右。其他时候我的开支,都是自己解决。这些钱究竟去了哪儿,我期望法院能够查清楚。”
律师说法
若查明有人转移财产
将少分或不分财产
针对此案,省律协民商委副主任、资深家事律师张承凤表示,胡女士银行流水明细将是查明本案的关键,“经张先生申请,法院若认为确有必要,有权对胡女士名下的银行账户流水明细进行调查。在这一过程中,若胡女士存在大额、异常支出且无法给出合理理由,该笔支出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这一过程中,若查明有人转移财产,就有可能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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