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 探索创新司法监督工作

2017-04-20 13:51:35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冯晓晴 牛静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2017年度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已在淄博市人大系统推开,启动对市检察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展示“两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两官”政治素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中国网山东鲁中4月20日讯(冯晓晴 通讯员 牛静)2016年,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对市法院、市检察院法官、检察官(以下简称“两官”)开展履职评议,客观公正地对“两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通过评议,展示了“两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了“两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更好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项工作在淄博市尚属首次,也走在了山东全省前列。同时,这项工作经过社会公众投票,入选淄博市全面深化改革2017年度十大自主改革创新经验。从2016年起,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分年度交替开展。目前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已在全市人大系统推开,对市检察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也已启动。

  一、积极探索建立“两官”履职监督新机制

  近年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改进法官、检察官任免方式,通过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了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前监督,但任后监督一直处于“缺位”状态。为加强“两官”履职监督,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副主任尚秋云分别带领有关同志赴浙江台州、杭州以及本省聊城,就“两官”履职评议工作进行考察学习,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市法院、市检察院部分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意见》和《关于2016年对市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评议工作时间、评议对象范围、评议内容和评议步骤,提出了评议工作的具体要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两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书面征求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的意见。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工作机构,负责“两官”履职评议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开展法官履职评议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随机确定被评议法官。4月初,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法院,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符合条件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审监五个业务庭副庭长中确定了赵磊、郭东辉、孙广学、商利群、郭红利五名法官为履职评议对象,五位被评议法官名单在淄博人大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深入动员,统一认识。4月11日,在市法院组织召开了“两官”履职评议暨2016年市法院部分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会。王顶岐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亲自作动员讲话,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出要求。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代表“两院”郑重表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加强“两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司法公正。

  (三)深入调研,严格评查。一是个别座谈。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单位熟悉干部考核业务的同志组成谈话调研小组,分别与分管副院长、政治部副主任等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并与被评议法官所在庭室全体干警和部分人民陪审员共计69人进行了个别谈话。二是走访调研。由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组成五个走访调研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分赴张店、淄川、临淄、桓台等区县,与五名被评议法官主审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进行座谈,共走访座谈21人次。三是征询意见。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发函,征求了对五名被评议法官的意见建议。四是案卷评查。从市检察院抽调四位检察官,从市公安局抽调两位民警组成案卷查阅组。按照“五个必查”的原则(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被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超过时限久拖不决的案件必查),从被评议对象2013年以来主办的611件案件中抽取了25件(每人5件)案卷,从办案程序、实体处理、裁判文书及卷宗装订等四个方面,对案卷进行了审查和评分。规定阅卷评查的具体标准,采取背靠背轮查,保证评分统一公正。五是旁听庭审。调研组和案卷查阅组成员与部分市人大代表一起,分别旁听了郭东辉、赵磊主审案件的庭审,并调取查看了五名法官主审案件的庭审录像。

  (四)集中述职,民主测评。6月3日,在市法院召开了法官履职评议述职暨民主测评会。会上,五名被评议法官分别作了履职情况报告。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调研组、案件查阅组成员,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被评议法官进行了民主测评。

  (五)充分酝酿,客观评价。在调研走访和查阅案卷的基础上,汇总形成了履职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和对五名法官个人的评议意见。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集中研究讨论报告和评议意见。之后,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6月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对市法院部分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五名法官个人的评议意见的汇报,根据会议审议表决情况,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件形式,向被评议法官和市法院印发了履职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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