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这次法官履职评议结果公正、效果明显
此次法官履职评议,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扎实搞好每个环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名法官总体履职情况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从履职情况,五名法官在政治业务素质方面,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注重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律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能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办案能力强,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调撤率、服判息诉率较高。自觉接受监督方面,能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廉政建设方面,能够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案。
从案卷评查情况看,五名法官所判案件审判程序比较规范,实体裁判准确、恰当,文书制作质量较高。案卷查阅得分均在97.5分以上。从调研走访情况看,五名法官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高,审判过程做到了依法履职、客观公正。庭审工作效率比较高,都能在审判时限内完成判决,没有拖延现象;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对待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比较好,没有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当事人钱物和接受当事人宴请等问题。从民主测评情况来看,五名法官优秀票得票率都在97.5%以上。理论素养、业务能力、民主测评、廉政建设、接受监督五项综合得分均在90分以上。通过对五位法官履职情况的综合评价,决定其中2人确定为优秀等次,3人为称职等次。
这次法官评议在政法系统引起较大反响,有效增强了法官队伍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履职意识,有力推动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同时也推动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树立司法队伍良好形象,为司法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对深化“两官”评议工作的几点思考
今年考虑到司法体制改革实际,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只对部分法官进行了评议,今后将持续对法官、检察官开展评议,形成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重点推动几方面工作。
(一)促进建设一支过硬的司法队伍。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对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广泛开展职业操守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严谨的职业操守。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检察官适用法律、文书说理等素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牢牢把握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的“四严”方针,持之以恒地抓好司法作风建设,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
(二)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狠抓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不断规范权力行使,进一步完善定案把关、文书审签、合议程序等机制。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司法权运行的新特点、新规律,落实好办案责任制,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审委会、检委会工作等机制。
(三)促进司法公开,切实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强化公开理念,始终坚持面向当事人、面向人民群众、面向社会公开,找准司法公开的功能定位。拓展公开内容,突出程序性信息公开、实体性资料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审务信息公开四个重点,切实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促进完善和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标准和程序,适当扩大规模。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参审、监督范围。进一步强化管理,健全管理机构,抓好履职培训。畅通联络渠道,建立与司法行政部门及陪审员、监督员所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联络机制,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