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 江苏溧阳等地仍征收

2017-05-26 11:01:48 来源:中工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国家明令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 江苏溧阳等地仍征收。

  央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江苏台记者俞声扬)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3月15日国家两部委公布通知,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4月1日起免于征收,其中包括原来由住建部门收取的“房屋转让手续费”。但据市民反映,眼下在江苏盐城大丰、常州溧阳等地“房屋转让手续费”还在正常收取,是什么原因让有关部门对国家下发的文件不执行呢?

  今年4月,盐城市大丰区市民王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王先生带着各项手续到大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办理房产证时,被该局工作人员告知,要缴纳571元的“房屋转让手续费”,这让王先生非常疑惑,“当时我跟他提出了疑义说这笔钱已经取消,但他们说没有接到通知,还是要交这笔钱,没接到通知就给不了我证。”

  因为急于办证,王先生还是缴纳了这笔手续费。回家后他仔细查阅了相关政策,确定这笔钱从今年4月1日起不再征收,随后,王先生再次来到大丰区住建局,要求退还这笔费用。“但他们说这笔钱已经到财政局,要等财政局。我后来打电话给财政局,财政局说这钱不归他们管,老早就通知他们这钱不能收,收了还是要退的。”

  采访中,大丰区住建局财务科报账员杨梅告诉记者,此事他们也有苦衷。虽然中央下发的通知早已传遍网络,但在没有接到上级通知前,他们不能随意更改收费项目。而住建局接到大丰区财政局、发改委的正式通知恰恰是王先生办证的4月21日。“他是第一个,后面怎么退领导也没有流程,先把他退了再说,我按照上面的指示办。”

  据大丰住建局初步统计,除了王先生还有一百二十名业主在4月1日至21日间缴纳了房屋转让手续费,房屋转让手续费总费用10万余元,而且这部分购房者的联系方式住建局并没有留存。对此,大丰住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江苏表示,住建局将协调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尽量找到这些群众的联系方式。“对接好了,登记中心正在排列4月1日来(办证)的人员清单,请他们过来办理。”

  在媒体的介入下,目前大丰区住建局多收的这笔“房屋转让手续费”清退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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