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 江苏溧阳等地仍征收

2017-05-26 11:01:48 来源:中工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国家明令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 江苏溧阳等地仍征收。

  与盐城大丰的市民相比,同样多收了这笔费用的江苏省内另一座城——常州溧阳的市民想要拿回这笔多收的费用,却颇费周折。

  4月中旬,常州溧阳市民姜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工作人员要求她缴纳房屋转让手续费450余元。由于当时并不了解政策,姜女士缴纳了这笔钱。5月22日姜女士在收听广播节目时得知,房屋转让手续费在4月1日以后就不再征收,她当时前往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如何退款。“我到交易中心问收费的地方,他说溧阳没有这样的政策,没收到这样的通知。”

  随后,记者陪同姜女士再次来到溧阳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料室一位负责人语出惊人。他表示,溧阳房屋转让手续免收仅限于企业,个人仍要征收。“取消征收的是涉企,其他地方是瞎操作,这个文件我们跟溧阳物价部门都衔接过了。”

  这位负责人拿出的政策依据是《通知》中房屋转让手续费是在“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子项目中,因此仅仅停止企业这一费用项目的收取。当地对这份文件的解读是否准确?记者随后致电江苏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主任科员钱军,钱军表示如果基层政府部门对文件内容有所疑问,应向上级部门进行咨询。就房屋转让手续费是否区分涉企和个人,江苏省物价局也专门请示国家发改委,答复非常明确,应统一取消。钱军回应,“南京市来请示过我们,我们立马回复他们取消,不允许(再收)。我们专门请示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项目都取消不存在这个费用了。皮都没有了,还有毛吗?”

  23日,记者来到溧阳市国土局,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已经接到发改委的通知,这笔钱不能收,他们正在积极整理从4月1日至今多收的群众费用账目和名单,一旦资料整理完成,他们将立即开展费用的清退工作。溧阳市国土局副局长王评说,“如果有什么对照文件规定不符合规定或不符合上级要求规定的,我们立即整改,为群众、为企业服务好。”

  对此,江苏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陈曦表示,他们已经责成溧阳市财政局,抓好这部分多收手续费的清退工作。“溧阳的情况我跟他沟通了一下,他们已经责成溧阳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省里政策,这部分费用不征收,多收的费用要清退。具体情况要他们赶快给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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